直销信息披露

 


长青中国直销员行为准则
长青中国直销员行为准则
一、直销员应具备的职业道德
1.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坚持在从业过程中遵纪守法。
2.遵守公平竞争、公平买卖的市场规则。
3.讲求商业信誉,在从业过程中坚持诚实守信的信条。
4.在从业过程中坚持按劳取酬的分配原则。
5.坚持在从业过程中把国家利益、顾客利益、企业利益摆在自身利益之前,维护国家、客户和企业的正当利益。
6.热情服务,文明经商。
7.有市场开拓意识,坚持把零售商品和提供优质服务作为个人营销事业的核心内容。
8.坚持学习法律知识、产品知识和专业营销知识。
9.坚持在从业过程中维护公司的品牌形象。
10.严于律己,认真负责,坚持在从业过程中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销售产品和服务、建设消费者群体。
二、直销员应具备的从业基础知识
1.相关法律知识
《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
2.业务知识
1)职业道德、行为规范
2)直销风险知识
3)健康营养知识、产品知识
4)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3.相关营销知识
1)市场营销概述,包括市场和市场营销的概念、直销与传统销售的区别、市场营销观念、市场营销组合等。
2)目标市场营销的有关知识,包括市场细分、市场选择、市场定位、市场竞争等。
3)购买心理知识,包括消费者的心理活动过程、消费者的个性心理、消费者的需要与动机、消费者的购买行为等。
4)销售技巧,包括人员销售基本技能、方法等。
4.社交礼仪知识
1)社交的基本原则,包括互惠原则、平等原则、信用原则、相容原则、发展原则等;
2)基本社交礼仪,包括仪表、举止、谈吐礼仪,介绍、称呼、握手、告别礼仪,通信、电话、赴宴礼仪,名片、留址礼仪等。
三、直销员的业务经营守则
1.直销员只能在其隶属的一个分支机构并设有服务网点的地区开展直销活动,不得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
2.直销员不得与任何其他企业或机构签署产品代理或直销员推销合同,不得从事长青·中国品牌以外的任何产品销售工作。
3.直销员在开展业务时应遵循“健康理论介绍——产品理念介绍——产品推荐——介绍退换货——达成交易——开具发票及售货凭证——提供售后服务”的销售业务流程。
4.直销员在从事推销工作时,必须向消费者说明身份,并出示其《直销员证》及与公司签订的《推销合同》。
5.直销员在从事推销工作时,未经消费者同意,不得进入消费者住所强行推销产品,消费者要求停止推销活动时,应当立即停止,并离开消费者住所。
6.直销员应如实地向顾客介绍产品的质量和功能,不得对产品做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诱导顾客不冷静购买产品。
7.直销员必须按照产品上标明的价格向消费者推销产品,严禁违反公司关于产品价格的规定,随意向消费者提供价格折扣。
8.直销员只能向最终消费者推销产品,未经公司允许,严禁由他人代为推广产品或业务。
9.直销员不得以任何方式歪曲长青·中国产品的价格、规格、品质、性能、等级、成份、款式、型号、产地或供应情况等资料。
10.严禁将任何有损消费者利益的产品带入销售渠道,应向顾客提供包装完整清洁、资料齐全的产品。
11.直销员不论何时何地,均不得在从事直销活动中,进行任何与政治或宗教有关的活动,亦不得有个人崇拜、拉帮、结社等行为。
12.直销员不准以任何方式对公司的职员就其本身职务所必须进行的公务活动,做出诽谤、威胁或恐吓的行为。
五、直销员的纳税守则
1.直销员务必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并遵守法律规定主动、积极、按时、准确地缴纳税款。
2.公司将通过各种形式对照章纳税、表现良好的直销员予以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