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销信息披露

 


直销员计酬办法
  1. 公司按月向直销员支付报酬;
  2. 公司支付给直销员的报酬总额(包括佣金、奖金、各种形式的奖励以及其他经济利益等)不得超过直销员本人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收入的30%,严禁团队计酬。
  3. 直销员禁止以下列方式进行团队计酬:
  4. 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
  5. 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
  6. 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

直销员的报酬总额最高不超过销售总额的30%,具体计酬标准如下:

销售额

2,500-44,999

45,000-89,999

90,000-269,999

270,000以上

支付比率

10%

15%

20%

30%

销售额:人民币元